藥品集采是通過匯總醫療機構的實際臨床需求,換取藥企以較低的價格提供藥品。目前國家已經進行了六批國采,前五批次集采共涉及218種化學藥,覆蓋高血壓、冠心病、糖尿病、抗過敏、抗感染、消化道疾病、抗腫瘤等常見病、慢性病、重大疾病、罕見病用藥;第六批集采首次由化學藥擴展到生物藥領域,將16個第二、三代胰島素納入集采范圍。
第七批國采是在原基礎上繼續擴圍,本次調整向罕見病、兒童等特殊人群適當傾斜,群眾受益面更廣。7月18日,國家聯采辦發布第七批國采中選結果的通知,本次集采有60種藥品采購成功,擬中選藥品平均降價48%,按約定采購量測算,預計每年可節省費用185億元。
第七批國采中選結果將于2022年11月實施,具體執行日期以各地發布的通知為準。從目前來看,廣東省、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等地已開始為第七批國采落地啟動前期工作。
10月9日,北京市醫藥集中采購服務中心發布通知,就第七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中選和備供產品集中申報掛網有關事宜做出通知,要求尚未在北京市完成掛網的相關產品,于2022年10月9日至13日登錄陽光采購平臺按照申報流程完成產品申報。
9月28日,海南省醫保局發布即將落地執行的國采和省采的工作預通知,該文件顯示,第七批國采預計于10月底前后印發實施方案,于11月底前后正式執行中選結果,通知相關藥企做好備貨準備。另外,海南還將于12月底前分批次執行八省二區第四批(遼寧省牽頭)集采和湖北中成藥聯盟集采(第二批)。國采第五批藥品將通過參加省際聯盟和本省組織相結合的形式開展接續工作,預計12月底前后正式執行中選結果。
8月9日,內蒙古自治區采購中心發布《關于做好落實第七批國家集采藥品中選結果準備工作的通知》,公布了內蒙古自治區關于第七批國采的具體時間點。
8月2日,廣東省藥品交易中心發布《關于開展第七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中選藥品申報及配送關系維護工作的通知》,開展廣東省平臺第七批國家集采中選藥品申報及配送關系維護工作。
7 月 22 日,天津發布通知,開展第七批國家藥品集中采購信息維護及三方協議網上簽訂工作。
國家醫保目錄調整周期從過去最長的8年大幅縮減至1年,過去四年累計納入507個新藥好藥,共調出391個療效不確切的藥品,腫瘤藥、罕見病和兒童用藥等保障短板逐步補齊。目錄內的藥品數量呈逐年上升趨勢,從2009年的2096個藥品,上升至2021年的2860個藥品,通過談判降價和醫保報銷的雙重效應,大幅降低了患者的用藥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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